為深化債券市場注冊制、加強審核制衡約束、推進審核公開,6月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5號——審核程序》,旨在全面規范信用類債券審核程序,提高審核效率,接受社會監督。
2015年公司債改革以來,上交所制定建立了公司債券預審核規則制度及工作程序,經不斷完善,運行情況總體良好。注冊制實施后,上交所在前期預審核制度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全程監督、公開透明的思路對信用類債券審核程序進行了優化完善。
此次新發布的指引對債券項目從申報受理到形成審核結果全流程環節進行了規范,主要有三方面變化:一是統一公、私募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的審核程序,優化各環節以及審核會議機制安排,建立簡明、清晰、透明,易于企業理解參與,利于規范執行的信用類債券審核程序。二是將制衡約束機制貫穿各審核環節,明確反饋意見形成與出具流程、專家會議人員組成及權限范圍等安排,各環節設置多層把關復核機制,重點強化反饋會、專家會議的制衡約束效果,確保審核工作質量,扎緊筑牢廉政防線。三是落實“放管服”要求優化審核效率,精簡部分流程節點與時限,主動公布審核工作的詳細流程步驟及節點時限,并將信用債融資咨詢機制嵌入審核流程,提供審核政策與審核進展咨詢窗口,讓市場更加了解審核、信任審核。
下一步,上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部署要求,在債券市場落實好“注冊制三原則”,持續改進審核工作,提升審核效率,努力通過公開審核程序、優化審核機制,創造更便利、更高效、更具公信力的融資審核環境,更好地發揮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市場功能。
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5號——審核程序》的通知